高瑜:審讀員制度荒唐惡毒-新華社錯得一塌糊塗
自從管理意識形態要向朝鮮和古巴學習,被封殺的報刊有之,被修理的報刊有之,被撤換、被開除、被逼辭職的老總、編輯記者一批接一批,還不斷有新聞人被投進監獄。每發生一次,都要引起除大陸之外的媒體蜂擁探究真相。
一月二十四日發生的冰點週刊被停刊整頓的事件不一樣。
李大同捍衛新聞自由捨身取義
冰點週刊主編李大同在他個人的第一時間,向新聞界同行、向知識界法律界朋友、向冰點週刊海內外的熱心讀者揭露了黨中央宣傳部,團中央宣傳部倒行逆施封殺冰點的真相,表達了他公開的抗議。
因此,我要稱李大同是維護中國新聞自由的第一人。中國新聞界太缺少像他一樣不顧個人安危,俠肝義膽的勇士,雖然在中青報很有幾位,但在全國畢竟太少了,因此我要向他致敬!
李大同作為中央大報中層負責人公開捍衛新聞自由的的行動是非常有影響力的,完全可以和討伐中宣部的北大焦國標教授相比。
只飲井水的龍應台大趟河水
一月二十四日連夜,龍應台女士就給錦濤先生寫了三千五百餘字的公開信。龍女士對中共從來井水不犯河水,包括去年發表在冰點上、遭到中宣部怒批的文章《你可能不知道的臺灣》,講述的都是臺灣開放的政治制度保障下,均富的經濟和民主的生活方式,扣題扣得不枝不蔓,只有一條綠枝伸進大陸,就是評價連宋在北大和清華的兩個演講,但是連宋也是臺灣人,講的也是臺灣話,人家對你講的話人家自己也不能評論嗎?你請人家來不許人家介紹自己,還有比這更無理的嗎?作為一位有聲望的學者,龍女士都忍受了,沒見她表示什麼。
龍女士此次為冰點被封殺,情急跳了河,大趟中共河水。可見冰點事件影響有多大,李大同挺身維權影響又有多大。龍應台的這封公開信沒有「被統戰人士」的渾吞和曖昧,直接得就像指著和尚罵禿驢,這樣一篇足以令大陸新聞人學人下崗、治罪的文字是出自中共多年奉為上賓的龍女士之手,看來「座上客」的位置根本攏不住人家了,這還不能令決策人深思和檢討嗎?
審讀員是最醜惡的文化思想特務
李大同在他的公開抗議中揭露了中宣部《新聞閱評》對冰點一貫蠻橫無理的指責和批評,對中山大學袁偉時教授文章《現代化與歷史教科書》的欲加之罪是登峰造極,是算總賬。
冰點的遭遇,也是中國所有傳媒業,出版業共同承受的統治和威脅。中宣部和新聞出版總署都設有審讀處,省地縣各級宣傳部、新聞出版局相應也設有審讀機構。在中國報紙數量發展為世界之最的今天,僅靠一部一署是管不過來的。審讀處只是組織聯絡機構,每一個幹部手下都招聘一批審讀員。
中宣部,新聞總署的審讀員級別最高,一般都是處級、司局級,大多是年齡過線,剛退下的老總、副老總,首要條件是政治靠得住。審讀員從審讀處拿額外津貼,例行每人每月筆頭報告一次,特殊情況隨時報告。中宣部、新聞出版總署,就是根據他們的報告編寫《新聞閱評》,往往荒唐惡毒得超出常人想像力。這種管理媒體的方法,要退回幾個朝代?
審讀員制度,配合重大事件一律採用新華社電訊,媒體不得有自選動作;突發事件媒體不得異地監督等等清規戒律,就形成中宣部控制全國新聞出版的天羅地網。這是比當年老祖宗馬克思批判的普魯士書報檢查制度更壞一百倍,更惡劣一百倍的制度。
李大同的公開抗議和維權是對當今世界最壞的中國新聞制度的揭露,中國有良知的新聞人都應支持李大同,支持冰點,共同要求和維護新聞自由權。
【冰點被封殺不過二十二天,中青報編委會匆匆忙忙對冰點實施挖心拋屍手術之後,宣佈冰點要復刊了,這可以說是中宣部招架不了「國內外反動勢力」的強大壓力,不得不在中國報刊上留下冰點的名字。】
新京報和新華社比水平
新京報的事件發生後,我接到海外多家媒體的詢問,我對人家一問三不知,不能給心急火燎的敬業的同行們提供任何資訊,我只得告訴人家:我不讀新京報。
二零零五年,中國報業依附高增長的經濟,報業種類已佔全球日報總量的七分之一,聽說當局不僅自稱是報業出版大國,還以「世界之最」自居了。這好生了得?就算中國人口世界之最,可是不讀書不看報的,讀不起書看不起報的,數字也都可以稱為世界之最。世界之最的人口刨去兩個世界之最,剩下的數位就算不上什麼了。「世界之最」的報紙,供給算不上什麼的人口看,大部分就成了廢紙!
我對新京報的孤陋寡聞,大概可以用北京報紙多如牛毛來搪塞。對我不瞭解的新京報,首先引起我思考的,是該報十一月被刪去的登在報首的口號:「負責報道一切!」在當前體制下,在中宣部的管轄下,人人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為什麼這個口號還能亮給讀者近三年?一可能是中宣部審讀組把它讀成了廣告,中國現在是廣告的天下,就連外交部新聞發言人也總愛稱的「第一時間」不也是廣告嗎?二是新京報人自己想做而實際沒有做到。可稱為中國最優秀的中國青年報人,這方面的遺憾還少嗎?
維護人權的社論寫得好
新京報事件越炒越熱,一直到光明日報全員接收,引得我一定要對這家傷筋動骨的報紙關注了。我開始瀏覽它的網頁,十九日我讀到一篇寫得不錯的社論《從戶口名簿抹去污點||歸正人員權利回歸》。一月十八日華商報報道:西安市公安局規定,在辦理刑釋、解教人員落戶時,戶口名簿上不會再出現「刑滿釋放、解除勞教、少管」等字樣。新京報為西安市公安局的新舉措叫好,社論說:「在具有身份證明性質的戶籍簿上記載相關懲處記錄,會在某種程度上導致歸正人員權益的喪失、資格的限制。其中,勞動權、受教育權和隱私權是歸正人員最容易受到侵犯的幾項權利。」所言俱是事實。
「權利不平等、社會的漠視、人們的排斥、沒有生活來源等等,這一切都已經成為歸正人員重新融入社會的巨大障礙,一部分自製力不強的人甚至再次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可見,如果這些問題得不到解決,他們始終是我們這個社會的『定時炸彈』||儘管他們自己也不願意充當這個角色。」講出了中國社會無視人權的的癥結。該社論提出「對於刑釋、解教人員而言,法律已經給予他們足夠的懲罰。在處罰執行完畢後,他們完全可以回歸正常社會成為一名普通的公民,由此享有公民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權利。」是符合人性的呼籲。
對於社論主張的對於刑釋、解教人員「以一個更為中性的名詞||『歸正人員』來稱呼他們更為合適。」本人不能苟同,公民就是公民,用什麼代替,都是歧視,正像資產階級自由化分子、六四分子、異議人士、敏感人士,最近又多了訪民、維權人士一樣,中國只要給公民以別樣的稱呼,就意味要對這些人剝奪言論自由、人身自由及公民應享受的安居權利。但是「歸正人員」的稱謂,對全篇社論,瑕不掩瑜。
新華社錯得一塌糊塗
新京報十九日社論,讓我想起七二零零五十二月二十三日刊登在報紙上的新華社發的姚文元病逝的電訊「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姚文元因患糖尿病,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病亡」,下邊則是「姚文元,男,七十四歲,一九八六年一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一九九六年十月刑滿釋放。」(一九八六年一月年還是更正的日期,新華社六日電訊竟然是一九七六年十月月)釋放九年有餘,剝權已滿,仍被稱麼「反革命集團主犯」,更何況「反革命罪」早已從刑罰中取消了呀!姚文元確是文革丑類,但是刑滿之後就是公民,對他軟禁,不允許他自由出版,這些行為只能顯示對人權侵犯的醜陋。看來新華社表現出的水平遠不如新京報。
新華社之所以能犯如此匪夷所思的低級錯誤有苦難言,只要是喉舌,不管個兒大個兒小都作不了自己的主,主子情急時往往要自己奪過喇叭吼一吼,中宣部要求新聞報道實名制,可是去年一月十七日發佈趙紫陽病逝五十六個字的新華社電訊就沒有署名,新華社經常為主子背惡名就是中國新聞的一大景觀。
原載《開放雜誌網站》06年3月號。 (博讯记者:蔡楚)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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