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者按]奉上李大同、卢跃刚对冰点停刊事态发展的联合声明,请查收并广为传播。冰点事件竟以如此结局暂时收场,表明当局的底线,是不能容忍任何有意识的抗争,甚至不敢面对理性和合法的申辩。或许他们认定眼下唯一能做的,是抽掉以李大同、卢跃刚为代表的中国新闻人的骨血,以换取一个没有了灵魂的冰点的重生。
但我以为,中宣部和团中央所做的这一切是不可能得逞的,检索共产党半个世纪以来对资讯的管制轨迹,李大同和卢跃刚的成长证明了,没有谁能战胜真相,此所谓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是也。假如不该忘记李大同和卢跃刚的英名,那么我们至少更应该记住的,是刘云山和周强这两个充满了邪恶的名字。
浦志强 2006年2月17日12点50分于广州
李大同、卢跃刚对《冰点》停刊事态发展的联合声明
2006 年1月24日,团中央下达了《冰点》周刊停刊整顿的决定。如同李大同在1月25日发布的公开抗议书里叙述的那样,整个过程不仅毫无宪法和法律的依据,甚至连管理程序的正当性也弃之不顾,充满了阴谋味道和精心算计。有朋友评论,“官僚们在技术上做到了极致,但是在价值层面上却滑稽可笑。”信哉斯言!
不管当权者手段如何卑鄙,我们却要堂堂正正行事。2月6日,李大同将给中纪委的申告书正式交给报社党组书记王宏猷,王满口答应按照程序一定将申告书送到,并给予回执。他之所以痛快应承,出于一个党员的常识——党组织有义务逐级转交党员的申诉。
然而在拖延了7天后,在李大同的追问下,王书记1月13日终于转达了团中央的回复:在经多人研究了党的各项章程之后,认为上级党组织没有义务一定要转交党员的申诉,所以决定不予将此申告向中纪委转交,退回本人自行处理。
多人研究后的结果?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兹将有关条文照录如下:“党员对党组织关于他本人或其他人的处理,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或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声明、申述、控告和辩护。党组织对党员的声明、申述、控告和辩护必须及时处理或转递,不得扣压,承办单位不得推诿。申诉和控告信不许转给被控告人处理。不许对申诉人或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引自《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如此言之凿凿的明确规定,竟然由团中央多人研究后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我们惊讶之余不免浩叹:地处首都的党的高级组织,竟寡廉鲜耻到这种地步,他们还有一点做人的道德底线吗?!
1月14日,我们通过其他可靠途径,直接向中纪委呈交申告书。有理由相信,申告书应于1月16日送达。
可就在1月16日下午,在明明知道申告尚未被中央有关领导看到之前,本报党组即向我们宣布了七条决定,核心内容是:
免去李大同《冰点》周刊主编的职务,免去卢跃刚《冰点》周刊副主编的职务,二人都发配去报社的新闻研究所(1989年政治风波后,李大同曾被撤销职务,在此赋闲5年,这次是“二进宫”)。
《冰点》周刊在提交整顿报告后,于3月1日复刊。
认真组织批驳袁伟时《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一文的文章,在《冰点》周刊复刊第一期刊登。
在违反党章规定、对前一个处分的申诉延迟扣压后,紧跟着再加重处分,不提供任何理由。这还有一点公理可讲吗?
撤销李大同职务的理由是什么呢?姑且算是《冰点》刊登了一篇“观点错误”的文章吧。然而只要是报人都一清二楚,一篇文章是否能够刊登,决定权不在版面主编手里,而在总编辑手里,没有总编辑审阅后签字付印,任何文章都不可能刊出。此前《冰点》曾被总编辑多次换稿和撤销版面,正是报纸出版程序的体现。
具体到《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一文,刊出前李大同与分管副总编辑和总编辑做了充分讨论,最后决定在做必要删节后发表。最后一道删节工作是由总编辑亲自完成的。换言之,李大同作为版面主编,仅对报纸出版的中间环节负责,不可能对最终是否刊发文章及如何刊发文章负责。写下这些办报的常识,不是要推卸任何李大同应该承担的责任,而是要告诉作出这种昏聩处分决定的人,别以为官儿大就可以胡来(更别说毫无规章根据的“经济处罚”了)。
这篇文章是否有错,错在哪里,不能由个别位高权重的人说了算,而要由高质量的讨论来辨析。逐步取得共同认识是正常的,参与讨论的各方继续抱持己见也很正常。不正常并且要坚决反对的,恰恰是“朕即真理”!蛮横下令《冰点》停刊,同时也剥夺了反对者发表意见的权利。
没有说出口的真实原因是,李大同竟然还敢发出公开抗议,还敢接受海外媒体采访说明事实真相——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许点灯!他们脑子里从来就没有过一点“公民权利”的影子。
撤销卢跃刚职务的根据又是什么呢?卢跃刚与上述文章的发表毫无瓜葛。在追问下,报社党组书记支支吾吾说出三条:
1.在报社内部网上发表了悼念原中国青年报老记者刘宾雁的文章。
2.接受了国外媒体的采访。
3.与境内“民运人士”有联系。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一个后辈,在报社著名前辈被迫客死他乡之后,在内部网上悼念一下都有罪吗?这位老人80高龄,重病之下多次申请回国竟不被批准,这些官员还有一点人道可言吗?以一篇悼念小文治卢跃刚之罪,可知天下尚有“冷血”二字?!
接受国外媒体采访,不可以吗?中国宪法和法律有哪一条禁止?国家领导人和各级官员,接受国外媒体采访数不胜数,也应当问罪和撤销职务吗?诚然,我们更愿意接受国内媒体的采访,但当局封锁一切媒体和网络,甚至连发布消息的个人博客都加以封杀,防民之口如防洪水猛兽,可笑亦复可怜,不就是一点真相吗?何至于恐惧若此!
至于和“境内民运人士有联系”,更是荒诞不经。报出来的两个人名,一个卢跃刚从不认识,面都没见过;另一个则是他多年的朋友。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是对卢跃刚2004年《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书记处常务书记赵勇的公开信》,以及之后《关于团中央对〈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常务书记赵勇的公开信〉的政治结论致周强、赵勇的抗辩信》(未发表)批评周强、赵勇,作公然的打击报复和丑陋的政治陷害。“秋后算账”是这些人的惯技,本不稀奇,然而智商显得比三岁小儿略高一点如何?
少数官员真的大慈大悲,忽然为广大读者着想,尽早让《冰点》复刊了吗?非也!他们不过是忌惮国内外的强烈舆论,又顾及自己那一点伪装出来的“国际形象”,让《冰点》的牌子照挂,却抽走《冰点》的灵魂!没有了核心编辑的《冰点》会是个什么样子呢?“跪安”罢了。听着,复刊第一期即批袁伟时——遵旨!
对不起,《冰点》的热心读者们,伴随你们走过11年了,期期《冰点》刊发后接踵而来的反馈言犹在耳,逢年过节寄来的贺卡仍历历在目。我们素昧平生,却经常在电话里像老朋友一样交谈,在电子邮件里批评讨论……就在《冰点》停刊这短短的十几天里,我们接到数百个读者的问询电话,从17岁的中学生到80岁的老知识分子,纷纷写信来表示支持和声援,中宣部老部长、人民日报、新华社老社长、中共老党员、老干部,公开声讨中宣部官员的违宪违法行为,还有很多读者,愤而去邮局退报。我们感到了人格的慰藉。我们从不孤独。
人民要的是什么?是宪法赋予的新闻、言论的自由,是对自己生存环境有价值的信息,是对人间不公的调查和披露,是对强势集团的遏制和对弱势人群的扶助,是对国家民族生存发展所必须的深刻思考。而用纳税人的钱办的报纸,用纳税人的钱来订阅的报纸,却通常被宣传官员强迫塞满垃圾,这是一种非法的滥权和犯罪!不终止这种局面,人民的精神和创造力就永无焕发之日,公民社会的到来就遥遥无期。
我们在《冰点》工作,诚惶诚恐,不敢懈怠,编发让读者喜欢的报道、文章,略有美誉,只不过是在按新闻职业的标准尽自己的本分,也是与《冰点》其他同事共同创造的成果。在这里,我们要向《冰点》的同事们致谢,没有他们的一流表现,不可能有《冰点》的今天。如果我们的维权行动对他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什么不便,我们只能深表歉意,那不是我们的本意。我们所有个人署名行为,由我们负全责,与他们无关。
多少写稿、改稿的不眠之夜,多少紧张、快乐的星期二、星期三,没老没少的“408卡通世界”。在这里,我们要对《冰点》的同事们说:我们怀念和你们在一起的快乐日子,我们爱你们。
接下来,我们还要感谢所有十一年来为《冰点》写稿的海内外作者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每篇稿子里所蕴含的支持、企盼、熨贴、默契、睿智和激情。我们将会永远珍藏那些可歌可泣的编写往来的故事。
我们两个人,李大同在中国青年报供职二十八年,卢跃刚在中国青年报供职二十年,算是老报人了。在这里,我们要引用《冰点》纪念中国青年报令人尊敬的总编辑王石先生文章《报人王石》的一句话:“老报人永远不死,他只会飘然而去。”
我们确信,任何强权都不能扼杀包括中国在内的人类社会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
《冰点》倒下。《冰点》无罪。《冰点》再生!
2006年2月17日凌晨
附件一:《冰点》停刊事件发展至此,证明了我们努力通过党内规定途径来协商解决问题的良好愿望只是幻想。面对这样一个从团中央到中宣部均视党章为废纸的官僚群体,你还能说什么呢!立此存照吧。
关于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被违法停刊整顿的申告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吴官正同志
并报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曾庆红同志:
2006年1月25日,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被中宣部个别领导下令停刊整顿。此举没有任何宪法和法律的依据,严重违反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明确规定;侵犯了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正当权利;侵犯了报纸编辑、记者正当的从业权利;侵犯了广大报纸订户按照购买契约如期阅读《冰点》周刊的法定权利,造成了恶劣的国际、国内影响,严重损害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形象。
现依照党章第一章、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提出申告。
一、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简介:
《冰点》是中国青年报于1995年元月创立的专题特稿版。创刊伊始,即受到广大读者的热烈好评。在1995年底中国青年报大型读者调查中,《冰点》获最高票,被读者选为“我最喜爱的版面”之榜首。
1996年年中,《冰点》在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的评选中,被评为“中央主要新闻媒介名栏目”。
1998年至1999年间,《冰点》为周一至周四连续出版的报纸版面。在这一年当中,创立了“冰点时评”言论栏目。2000年,“冰点时评”被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评为第二届“中国新闻名栏目”。
2003年年中,《冰点》被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评选为第三届“中国新闻名栏目”。全国记协此前在七个省市的各界读者中做了较大规模调查,结果《冰点》被提名为报纸类第一名。
2004年6月,为满足读者的需求,《冰点》扩为每周四块版的周刊,每周三定期出版。
《冰点》周刊自创立以来,持续受到广大读者的热烈好评,在中国青年报每月一次的读者调查报告中,《冰点》周刊的阅读率始终居于榜首,平均阅读率一直保持在70%以上,《冰点》周刊的四个版中,有三个被读者提名为“最喜爱的版面”。
《冰点》周刊的报道和文章,经常被其他媒体转载,无论在读者还是在业界当中,都具有显著的影响力。
二、事发经过:
2006年1月23日上午,本报总编辑通知我有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阅评小组的一份阅评,阅评对《冰点》1月11日所刊发的中山大学教授袁伟时文章《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提出批评。《阅评》说文章是“和帝国主义一个鼻孔出气”,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行径“翻案”、“矛头直指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这种蛮横不讲道理的批评,是中宣部阅评小组的一贯作风,批评不是采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而是采用我党早已明文禁止的扣帽子、打棍子的方式,断章取义,肆意歪曲文章的主旨。这种方式历来为新闻界同仁所不齿。
1月24日星期二,是《冰点》周刊的发稿日。《冰点》周刊在京编采人员照例将第二天出版的四个版样出齐,下午三点左右送总编辑审阅付印。此时听说报社社长和全体总编辑、副总编辑已被团中央书记处召去开紧急会议,报纸版样无人审阅。
下午五点钟左右,我们开始陆续接到中央各大新闻媒体、各大网站同行的问询,“冰点为什么被停刊整顿”。此时,作为当事人,我们还完全被蒙在鼓里。经仔细询问,我们得知,中央及全国各媒体最早在当日上午11时就已经传达了中宣部如下指令: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被停刊整顿一事,任何媒体不得报道和评论;不得参加任何由冰点采编人员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不得在网上以任何形式进行议论等等。与此同时,相同指令也由国务院新闻办和各地新闻办发至各大门户网站和其他网络媒体,“关于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停刊整顿一事,一律不报道,论坛不讨论,发现此类消息立刻删除,请立即执行”。其意图是从一开始就完全封死关于《冰点》周刊停刊的任何消息和评论。
当日晚六时左右,我即开始接到世界各主要媒体的采访电话,要求确认此消息。我意识到,一场严重危害我们国际形象的新闻浪潮即将因此而发生。
当日晚七时三十分,中国青年报社社长、党组书记王宏猷,中国青年报社党组副书记、总编辑李而亮找我谈话。他们向我宣读了一份《关于对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错误刊发<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的处理决定》。决定内容有两条:对中国青年报社党组副书记、总编辑李而亮,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主编李大同提出通报批评;责成中国青年报对冰点周刊进行停刊整顿,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冰点周刊停刊整顿自2006年1月25日起。
让人莫名其妙的是,这个决定竟是团中央宣传部作出的。中国青年报直属团中央书记处领导。在管理权限上,团中央宣传部根本无权作出这种决定。
自这篇文章发表之日(1月11日),直至1月24日晚上,本报没有收到过主管上级团中央书记处的任何批评意见。本报所接到的批评,均为中宣部新闻局发出(1月13日,中宣部新闻局宣传处发出一份“月报”;1月20日,又由新闻局阅评小组发出“阅评”)。
我们了解到,团中央书记处在1月24日下午向本报领导下达《冰点》周刊停刊指令时,明确表示“这不是团中央的决定”。事实也证明如此:团中央怎么可能有权命令全国新闻媒体和网站封锁消息呢?很明显,这是中宣部个别领导人无视党纪国法约束的一次滥用职权的恶劣行为,直接违反《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二章、第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做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鉴于中国青年报是在国内外拥有大量读者和广泛影响力的中央级主流大报,而《冰点》周刊是中国青年报阅读率最高的一个周刊,如无正当理由,突然停刊将构成重大事件,也将构成重大国际新闻热点。我当即向本报社长和总编辑指出:停刊指令没有任何宪法和法律的依据,将在人民群众中严重破坏我党形象,也会在国际上严重破坏我国改革开放的形象。我向社长、总编辑提出紧急建议:为顾全改革开放的大局,请他们立即向团中央书记处汇报,应保证《冰点》周刊第二天的正常出版;作为缓冲措施,可以先将我本人做停职处理(事后证明,我的建议没有向上汇报)。我当场向社长、总编辑表示:我将按照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控告中宣部个别领导人滥用职权的行为。
当天晚上十时左右,我的私人博客被非法关闭。据了解,这家网站是在接到某市公安局的强硬限时指令后,被迫将我的个人博客关闭。网站被威胁说:如果五分钟内不关闭李大同的博客,就拔掉网站服务器的网线。
第二天,《冰点》周刊未能正常出版。本报当天接到大量读者电话询问;很多读者听说《冰点》周刊停刊后,愤而去邮局退报。
与此同时,美联社、路透社、共同社、法新社、俄罗斯文传通讯社、BBC、《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悉尼先驱晨报》、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朝日新闻》、《德国之声》电台、《泰晤士报》、《金融时报》、《卫报》等数十家著名媒体以及台湾、香港地区的大量媒介均集中报道了此事并发表了评论。停刊事件对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形象造成了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害。
1月25日,鉴于本报没有对《冰点》周刊停刊一事向本报读者作出任何说明解释,作为周刊主编,我认为这是对读者、订户极不负责任的做法(有大量订户是因为要阅读《冰点》周刊才订阅本报的)。当晚,我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成一篇短信,以邮件方式回复给一些直接向我询问的热心读者,以说明事实真相。
三、中宣部个别领导干部此举严重违反党章和宪法
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二章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二章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袁伟时教授依据自己的研究,在报纸上发表批评我国中学历史教科书的文章,是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这篇文章本身是对100多年前晚清时期一段历史的讨论,属于正常学术观点的表达,文章在谴责帝国主义侵华罪行的同时,依据国际关系理性,认为也有若干历史教训应当重新辨析和汲取,并对我国中学教科书的若干史料陈述和史观提出批评。文章里没有任何涉及党的领导、涉及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也没有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将这篇文章蛮横地指责为“矛头直指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纯属信口雌黄。
依照宪法,袁伟时先生有发表这篇文章的自由,其他读者有反驳这篇文章的自由,报纸也有刊发交流文章的自由,这个权利是不允许被侵犯的。报纸作为一个各种不同意见平等交流的平台,也有义务发表态度严谨、材料扎实的各种不同意见的文章,这样才能使不同观点的作者和广大读者通过心平气和的交流,获得教益。真理越辩越明。
作为周刊主编,从文章发表至停刊之日,我没有接到过任何一篇投给《冰点》据理反驳袁文的文章。我在研究各个网站的读者辩论时,看见既有大量反对袁文的意见,也有大量支持袁文的意见,表明这正是读者关心的话题,有必要继续讨论。在反驳意见中(以非理性谩骂为主),我精心挑选出一篇学术态度严谨、材料比较充分的商榷文章(网名“子乔”),发给袁伟时先生参阅。这篇文章如果投给《冰点》,已经具有发表水准(我已开始寻找真实作者联系发表事宜)。袁伟时先生也很赞赏反驳文章的严谨态度,回复说将仔细研究这篇文章的材料和观点,再作出回应。而这准备开展的正常的意见交锋,却因这次突如其来的停刊事件被中止。中宣部个别领导如此蛮横地侵犯宪法所保障的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是严重违反党章的。
众所周知,报纸是订户因其能够满足他的特定信息需求而预先付款购买的产品,这意味着报纸的生产者与订户之间建立了契约,而这个契约是由法律加以保障的。报纸生产者一方无权单方面改变契约。此次中宣部强令《冰点》周刊停刊,又不在报纸上作任何声明和解释,严重侵犯了订户(消费者)的法定权益。
党和国家权力机关严格依法办事,有两个基本含义。一、宪法和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行为,不得禁止;二、宪法和法律没有明确授权的公权力,不得行使。
党组织本身并不是国家权力机关,无权发布行政指令。此次中宣部个别领导下令报纸重要周刊停刊,同时动用国家行政权力禁止一切媒体和网络刊布《冰点》周刊停刊的消息,甚至网友个人博客都不能幸免,凡发布此消息者均遭封杀。我国宪法和法律有哪一条授予了中宣部个别领导这样的权力呢?这是一种目无党纪国法的严重的滥权,理应得到追究。
四、中宣部此举严重违反《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六章规定:“发扬党内民主,首先要允许党员发表不同意见,对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由于认识错误而讲错了话,或者写了有错误的文章,不得认为是违反了党纪而给予处分。要严格实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所谓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就是禁止任意夸大一个人的错误,罗织成为罪状,并给予政治上、组织上的打击甚至迫害。”
《准则》规定:“党内在思想上、理论上有不同的认识、有争论是正常的。对待思想上理论上的是非,只能采取摆事实、讲道理、民主讨论的方法求得解决,绝不能采取压服的办法。有些思想理论是非一时解决不了的,除了具有重大政治性的和迫切现实性的问题以外,不要匆忙做结论,留待以后进一步研究和经过实践来解决。”
《准则》还规定:“把思想认识问题任意扣上‘砍旗’、‘毒草’、‘资产阶级’、‘修正主义’种种政治帽子,任意说成是敌我性质的政治问题,不仅破坏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造成思想僵化,而且易于被反党野心家所利用,破坏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秩序。这种做法必须制止。”
此次《冰点》周刊发表袁伟时教授的文章,有不同观点是正常的,适时发表不同意见的文章也是我们准备要进行的。中宣部阅评小组对这篇文章提出批评也属正常,但是批评必须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有关规定,不仅要摆事实讲道理,还应听取被批评人的意见;如果意见不一致,应当允许从容讨论,特别是要多听取历史学家的意见,不急于下结论,这才是党内民主生活的正常体现。然而中宣部阅评小组用打棍子、扣帽子的方式,粗暴指责,将一篇讨论百年前历史教训的文章,罗织罪名,臆造为“矛头直指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何其荒唐!
而中宣部个别领导同志竟也不顾《准则》的相关规定,在被批评人、甚至连本报总编辑都不知道他们的批评意见的情况下,即强令团中央作出《冰点》周刊停刊的决定,并非法动用国家机器,封锁一切媒介和网络,封杀个人博客,这正是“违反党内民主制度和违反革命道德品质”的行为,应当立即加以制止。
综上所述,这次由中宣部个别领导同志发出指令、由团中央执行的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停刊事件,不仅违反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也严重违反了宪法和法律,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影响了台湾和平统一的进程,严重损害了执政党和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形象。
我要求:依据《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彻底调查此次事件的全部过程,查究中宣部个别领导同志的违纪、违法责任。立即恢复《冰点》周刊的正常出版。
此致
敬礼!
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主编 李大同
二零零六年二月六日
附件二:卢跃刚在中国青年报“内部采通网”发表的纪念刘宾雁逝世的文章:
有一个人,叫“刘宾雁”
卢跃刚
北京时间12月6日傍晚,我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讲座。我的听众是新闻学院的研究生。主人给我定的题目是《以人民的名义》,是我1993年发表的一篇报告文学的标题。我说,这个题目太大,不好,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要换一个题目。我从黑板上擦去原题目,板书五个大字:“记者的底色”。
为什么要换这个题目?我告诉大家:我们今天要在这里纪念一位伟大的记者和作家,他昨天去世了。我说,一个记者,一个作家,他的写作,一定有自己的“底色”。这个底色是什么?是主见,是立场,是价值观,是彻彻底底的人民性。然后我问:“你们知道刘宾雁吗?”六七十人的大教室一片哑然,隔了一会儿,有人小声说,“知道”。这是一个不确定的“知道”。我又问:“你们知道刘宾雁有哪些代表性的作品?”台下更是死一般的寂静。我相信,除了邀请我来讲课的教授,在座的研究生们,没有人读过刘宾雁的作品。
我说,刘宾雁先生昨天去世了。刘宾雁是我中国青年报的前辈,1957年被打成右派,之前的代表作品是《本报内部消息》、《在桥梁工地上》;右派平反后,由中国青年报国际部调到人民日报,任机动记者,代表作品是《人妖之间》、《第二种忠诚》、《千秋功罪》等。我说,刘宾雁是中国新闻界、知识界的良心,你们不知道刘宾雁,当记者不是好记者,当学者不是好学者!研究当代报告文学史和新闻传播史,刘宾雁绝对绕不过去!
眼前的“寂静“证明,刘宾雁被绕过去了。我可以用“惊心动魄”来形容这种“寂静”。
刘宾雁1988年去国到逝世,也就是十七年的时间。短短的十七年时间。忘得真快,忘得真彻底。这可是中国最好的大学新闻学院的研究生课堂!
忘记真实的历史,制造虚假的历史,本来就是一场旷日持久的预谋。一直到今天,我们还生活在这场预谋之中。面对这些单纯而茫然的脸,我能说什么呢?原来准备的讲座内容,这种情形,已经没有意义了。我沉浸在惊讶和伤感的情绪里。我只能从刘宾雁的ABC开始讲起。
其实,从刘宾雁1987年反自由化被开除党籍算起,十八年的时间,我经历过无数“绕过去”的场面。
下面我要讲一个故事。
2000 年,大陆报告文学界两个头面人物要编辑“中国二十世纪报告文学重要作家大系”,本人忝列其中,给我寄来约稿信,信中说,谁是主编副主编,这部大系如何重要如何权威,然后说,限于篇幅,每个人交给出版社一两篇已经发表的代表作品,因为容量有限,要求作品无论是中篇还是长篇,字数在四万字以内,超出四万字的,删到四万字以内。
我打电话问:“大系收不收刘宾雁和苏晓康的作品?”
对方说“不收”。
我问:“为什么不收?”
对方说“敏感”。
我说:“敏感就不必编辑二十世纪大系。二十世纪中国报告文学大系如果没有刘宾雁、苏晓康,能叫大系?根本就不成立!起码要尊重历史嘛!”
对方说“相信读者可以理解”。
谁是读者?哪些读者?理解什么?没有刘宾雁、苏晓康,还谈得上中国半个世纪以来、特别是新时期的报告文学?我说:“不收刘宾雁、苏晓康,宁愿不编这个鸟大系!”
本来我就对其中一位老兄的主编资格提出质疑。
我知道大系是一定要编的。我给两位主编写了一封信,宣布不参加大系选编,三个理由:1、两个主编中,其中一个不具有主编大系的资格;2、四万字以内阉割作品的编辑方针不能接受;3、遗弃刘宾雁和苏晓康的作品不妥。我还警示说,如果未经我的同意收录我的作品,我将依法提起诉讼,维护我的著作权。
大系是一定要出的,刘宾雁、苏晓康一定是没有的,有没有卢某人也无所谓。他们不需要严谨、诚实的历史态度,不需要全面准确地告诉读者中国报告文学的发展脉络和真实历史,不需要读者了解新时期报告文学代表性作家。他们在参与这场为了忘却的预谋。他们要的是出版,而不在乎出版什么。他们要的是现实江湖地位,而不忌惮是否经得起历史检验。
他们谋杀了历史,同时谋杀了记忆。
今天讲座的情景便是谋杀的后果。这个后果应该在预料之中。
1987年开始,“刘宾雁”三个字就人间蒸发了。我们在新闻媒体上、大学教科书中看不见刘宾雁的名字。我们在书店买不到刘宾雁的著作。刘宾雁去世,大陆新闻媒体没有刊登一个字。
12月6日星期二,是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发稿时间。我们商量,无论如何要弥补一下。“封底人物”的一周“人物点评”栏目,登了刘宾雁一张小照片,写了一段如同“讣告”的叙述式文字。结果如何?我的出租车还没到人民大学,就接到了一个短信:刘宾雁稿子被毙。
刘宾雁稿子被毙,早有思想准备。筹划时,我们就没打算能够发表。我们之所以要知其不可而为之,飞蛾扑火,就是要准确地告诉总编辑们,我们主张什么,坚持什么,尊重什么。我们必须留下历史的印记。他们有检查并终审稿件的权力,我们有体现职业水准、自主编辑有价值新闻的权利。你毙你的,我编我的,我的职业过程一定要完整履行。
当然,在我的著作中,只要说到中国报告文学,一定有刘宾雁、苏晓康二位大名登堂入室。
我们的努力是微薄的,是有限度的,但是我们不放弃努力。
这层意思,我在五年前就写信告诉了刘宾雁先生。
五年前,吴稼祥先生去美国,我请他给刘宾雁先生带了《大国寡民》和我的自选集三大本书。前者是给我惹了大麻烦的长篇报告文学,后者收录了我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的十几部中篇报告文学。一百几十万字,他居然全读了,而且给我写了信。
那时,刘宾雁先生不会用电脑,发誓要在短期内学会电脑。所以,我们的通信只能用手写。他的每一个字都写得很认真,甚至很叫劲。他的信,通过他的女儿刘小雁转给我;我的信,也通过刘小雁,先传真给他,再寄给他。总之联络很麻烦,拐弯抹角,好几个月才能收到。
我把我的作品带给刘宾雁先生,有两层意思,一是向他表示致敬,二是告诉他,我们没有忘记他,他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开启,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狂飙突进地推动报告文学的“批判现实主义”传统,在九十年代薪火传继有人。
文学界对文学“新时期”的时间概念是1976—1989,1989年之后的整个九十年代是“后新时期”,一共二十五年。其实没有二十五年。1989—1992年三年,包括报告文学在内的中国文学满目疮痍,不值一提。
我在国内多种场合讲过,我把这二十五年的报告文学(或者叫“报道文学”、“非虚构”写作更确切一些)写作,按照理性特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狂飙突进阶段,这一阶段以刘宾雁、徐迟等为代表,奠定了中国报告文学写作的人道主义、批判现实主义基础,影响一直到今天;第二阶段是以苏晓康等为代表的浪漫理性阶段。
我在八十年代的报告文学写作,沾了浪漫理性的一个边。
1988年全国百家文学杂志参加的“中国潮”报告文学评选和1989年的《河殇》是浪漫理性的高峰。
为什么我把八十年代的报告文学理性特征归纳为“浪漫理性”?这与八十年代的文化启蒙以及作家运用认识和分析中国问题的工具、方法、角度、知识准备有关,也与作家的写作姿态有关。包括本人八十年代的写作在内,知识构成浅薄,认识角度单一,一厢情愿,大而化之,眉毛胡子一把抓,观念重于事实,宏观覆盖微观,不能准确地把握中国社会市场经济转型纷繁复杂的局面和内质,绕过敏感的现实景象,用“文化决定论”去追诉老祖宗的罪过。
我深信,这不是苛责。如果是苛责,也是建立在“六四我们都有责任”这样一个基本认知上的。
六四促成了一次反省。一次刻骨铭心的反省。我们从天上回到了地下,从浪漫回到了现实,从西方回到了本土。这个过程,我称之为从浪漫理性到“客观理性”的过程。这个过程的本质,是换了一个认识中国问题的逻辑前提。这个前提是普通人日常生活中便能呼气到触摸到的,是用普通人的情感、常识来铺垫来累积的。
这是一个带有血腥味的痛切的回归。
然而,无论是怎么样的理性特征,一条主线鲜明其中,就是刘宾雁先生等作家开创的人道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对此,九十年代的报告文学写作有相当的自觉,同时有强调,正如评论家周政保所说,强调报告文学的知识分子写作。这是个大题目,展不开说。
我没有见过刘宾雁先生。我们之间是通过传说和作品互相认识的。我熟悉他的每部作品,他也熟悉我的每部作品。他始终是我跟其他作家和记者私下交流的一个主题。这是我的一个大遗憾。
中国青年报的两代人、中国报告文学界的两代人促膝畅谈,将会是何等美丽的局面。我一直在期待这个局面,等来的却是他的讣告。
之前有人告诉我,刘宾雁先生生病了,隔了一段时间,又有人告诉我,刘宾雁先生病重,要求回到祖国治病,被当局拒绝。
我的心里充溢着遗憾和悲愤。
一个中国人,一个中国老人,一个中国老记者、老作家,一个持不同意见的中国老记者、老作家,弥留之际,希望回到自己的祖国,治病,疗养,会会亲朋好友,亲吻生他养他爱他的土地,却被生硬地拒绝了。让他回来,可以证明虚怀若谷、从容自信、宽厚大度;不让他回来,可以证明什么呢?
一位境外媒体记者就刘宾雁去世电话访问我(在此之前,我从不接受境外记者的正式采访),说,“是不是害怕刘宾雁有什么威胁”?
我说:“中国人素有尊老爱幼的美德。刘宾雁先生已经是一个八十岁的老人了,而且重病在身,能怎么样呢?一个八十岁的老人会有什么威胁?一个癌症晚期的病人会有什么威胁?不让他回来,说不过去!很不人道!”
这是一个不可更改的宿命么?讲真话必然是这样的下场?一个记者,一个作家,因为讲真话,因为直率地说出自己的意见和想法,便被两次开除党籍,
第一次开除,在国内尘封了二十二年;第二次开除,在国外尘封了十八年,直到他去世。整整四十年!一个社会,一种制度,容不得分歧,打击哪怕是有些过头的不同意见、批评意见,怎么可能健康、和谐、有前途呢?刘宾雁先生的示范,对于中华民族,会有怎样的结果呢?只能是精神萎顿,万马齐喑!只能是思想贫乏,创造力枯竭,不能真正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赢得世界其他民族的尊敬!
我加入了刘宾雁治丧委员会。我要写纪念文章公开发表。我要公布我跟刘宾雁先生的通信。这对我,一个体制内生存的记者和作家,严格讲是不方便的。但是面对刘宾雁——一个讲真话的殉难者——中国青年报令我尊敬的前辈,我只能这么做。除此之外,我想不出我还能做什么。 (博讯记者:蔡楚) [博讯首发,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博讯 boxun.com)